汽车修理厂老板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厂汽车修理工无证开车闯了祸,自己怎么也成了被告,还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书提醒汽车修理厂老板,汽车修理厂的管理不容忽视,更有用人失察,管理缺位,自己也得承担连带责任。
维修工开车出门闯大祸
从甘肃来疆打工的小王,虽然才20岁出头,但在汽车修理厂却已是工作多年。
每天与各种车辆打交道的小王,虽然并未领取驾驶证,但因平时经常开车、试车, 自认为车技还不错。去年12月23日21时34分,小王驾驶着一辆客人送修的车辆出门买东西。不料,撞伤了行人李女士。事故发生后,小王因担心自己无证驾 驶会加重处罚,于是选择驾车逃逸。
其后被当地交警部门抓获,交警认定小王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女士不负事故的责任。
互相推诿赔偿责任谁承担?
小王虽是直接肇事人,但他一人来疆打工,没有赔偿能力。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修理厂垫付了李女士前期约3万元的医疗费,小王的家人也东拼西凑赔偿了3万 元。可此时,李女士的医疗费早已超过十万元,且不算后期治疗费。因为医疗费的数额过高,修理厂表示负担不起。
而小王家人也无力赔偿。李女士的医疗费用越欠 越多,医院多次下发催费通知,她面临着随时被停药的危险。在交警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后,李女士委托家人将汽车修理厂、小王、肇事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一并告 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5944.8元。
小王的律师表示,小王开车是因为在车辆修理好后按规定应该出厂进行试车,小王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应当由汽车修理厂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汽车修理厂则表示,根据厂里的规定,修理好的车辆要出厂试车时,需要由经理在派车单上签字,门卫见过签字的派车单后,才能放车出门。而事故发生当天,经理并未派小王出门试车。当时值班门卫去吃饭了,无人看守大门,小王属于私自将车开出,所以修理厂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的车主更是高呼冤枉,称其只是将车送去修理,并未授权任何人将车辆私自开出,怎么也不能让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而保险公司也声称,小王是无证驾驶,所以保险公司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
昌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首先,肇事车辆的车主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造成车辆驾 驶员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首先由承保该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 人承担赔偿。
机动车所有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对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过错,故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赔偿。
其次,虽然小王系无证驾驶,但承保该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
最后,小王在法庭审理期间表示其试车的行为经过了单位领导的认可,应为职务行为,但小王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修理厂虽然制定了车辆进出厂门的管理规定,但因管理松懈,未能及时阻止小王驾驶车辆离开修理厂,对于车辆的管理存在瑕疵。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90588元,对于保险公司赔偿数额之外的14612.80元小王承担70%,修理厂承担30%,且修理厂与小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觉醒:汽车修理厂应加强管理
汽车修理工大多数是上述案例里的小王一样,接受的教育程度较低,自觉自省力较弱,法律意识更加淡薄。
那么往往就需要汽车修理厂有一套严格的额管理制度,模式对其行为加以束缚。另外本身这个修理厂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如果说着个修理厂从前台接车、领料到完工结算试车都有一套流程化的管理,汽车修理工也不可能没有任何请示就轻易将车开出去了。
很多汽车修理厂的老板都在使用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但是却没有好好的利用它的信息化功能,例如在百盛汽修汽配管理系统中就有效的融合电子看板、微信等,思想遇到上述情况,电子看板就能检测到某个车牌的车正开出修理厂,这样门卫即使没人看守,也能尽快制止。
不仅如此,微信、及系统后台也可以收到信息提醒。相信这样的优质的汽修汽配管理系统加上好的管理制度能帮助汽车修理厂做到更加优质的管理还能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